文藝復興時代(廿七) 文藝復興的巔峰(八) 史賓諾沙 / 喬治•貝克萊 / 班揚 / 德萊頓 / 密爾頓
史賓諾沙(Baruch de Spinoza, 1632~1677)生來是個猶太人,但是猶太人把他驅逐出教。基督教徒對他同樣恨之入骨。他先在阿姆斯特丹,後來在海牙過著平靜的日子,靠磨鏡片維持生活。他的物質慾望簡單而不多,一生當中對金錢表現出一種希有的淡漠。他在44歲的壯年因為肺癆病死去。他的主要著作《倫理學》﹙Ethics﹚是死後出版的。在《聖經》批評方面,他始終努力想證明《聖經》能夠解釋得,和有寬宏開明精神的神學相容。
他認為主權者無過,教會應當完全從屬於國家,在這點上他跟霍布士意見一致。史賓諾沙反對一切叛亂,哪怕是反抗壞政府的叛亂也罷,他舉出英國的種種苦難為例,作為暴力對抗反擊威權會產生弊害的證據。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體,這與霍布士的意見相左。
史賓諾沙還有一個地方與霍布士有分歧,他認為臣民不應當為主權者犧牲所有權利。他認為,意見上的自由很要緊。宗教問題不應當由教會決斷,該由國家決斷。
史賓諾沙努力給虔誠心念和獻身於「善」 的生活找一席之地,就是「神即自然」;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種個人永生,絕無其事。史賓諾沙和蘇格拉底、柏拉圖一樣,相信一切不正當行為,起因於知識上的錯誤,適當認識個人環境的人,他的行動作風就英明得當,遇到對旁人來說算是不幸的事,他甚至仍會快樂。
史賓諾沙認為,「自我保全」,主宰著人的一切行為。賢達的人會選擇什麼當作自利的目標?他的想法與一般利己主義者的想法是不同的。
史賓諾沙:我們皆因無知,才以為我們能夠改變未來;要發生的事總要發生,未來像過去一樣定不可移。(一定會發生的事情就不會改變,一定會發生)「希望」和「恐懼」所以受譴責,因為二者都依靠把未來看得不確實,所以都是因為缺乏智慧而產生的。
史賓諾沙的世界觀意在,把人從恐懼的壓制下解放出來。史賓諾沙和其他一些哲學家不同,他不僅相信自己的學說,也實踐他的學說。在與人爭論當中,他謙和明理,決不進行非難,但是竭盡全力來說服對方。
史賓諾沙企圖說明,即使承認了人類能力的限度,怎樣還可能過崇高的生活?凡是人辦得到的事情沒有一件會使人長生不死,所以為我們必不免一死而恐懼、而悲嘆,在這上面耗費時間徒勞無益。讓死的恐怖纏住心,是一種奴役。
復仇心是很危險的動機,社會只要認可復仇心,就等於允許人在自己的訟案中自當法官,這正是法律打算防止的事情。而且復仇心通常又是一種過火的動機;受煽情主宰的生活,是與一切種類的智慧皆難相容的狹隘生活。
史賓諾沙在那個時代看到很多不正常、沒人性的社會現象,他用《聖經》來解釋為何如此;但是,他對於希臘哲學不夠熟練,對政治、法律、科學也欠缺研究,如果他認真研究牛頓的學問,並像天主教聖方濟會那樣,熱心對弱勢服務,他的人生觀就會很不一樣;其實他對《聖經》也不大熟,所以,他只是一隻井底之蛙,但是,他那口井很大,所以天空也蠻大的。
史賓諾沙:
1. 一切罪惡起因於無知。
2. 害羞是畏懼或害怕羞辱的情緒,這種情緒可以阻止人去做某些卑鄙的行為。
3. 希望與恐懼的情感,本身不可能是善的。
4. 不要笑,不要哭,不要恨,要理解。
5. 自貶者卻也最接近自傲。
6. 自我保存的努力是道德的首要基礎,也是唯一的基礎。
7. 自由的人絕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死的默念,而是生的沉思。
8. 人類最無力控制的莫過於他們的舌頭,而最不能夠做到的,莫過於節制他們的欲望。
9. 如果你希望現在與過去不同,請研究過去。
10. 自卑雖是與驕傲反對,但實際卻與驕傲最為接近。
11. 正如光既暴露了自身,又暴露了周圍的黑暗一樣,真理既是自身的標準,又是虛假的標準。
12. 理性能使人自由。
13. 政府最終的目的不是用恐怖來統治或約束,也不是強制使人服從,恰恰相反,而是使人免於恐懼,這樣他的生活才能極有保障,換句話說,加強他生存與工作的天賦之權,而於他個人或別人無損。
14. 教育之目的,在使兒童成為自主自治之人物,而非受治於他人之人物。
15. 我們皆因無知,才以為我們能夠改變未來。要發生的事總要發生,未來像過去一樣定不可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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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貝克萊 (George Berkeley 1685-1753年),通稱為貝克萊主教。他是愛爾蘭哲學家,與洛克和休謨被認為是英國近代經驗主義哲學家的三位代表人物。 他著有《視覺新論》(1709年)和《人類知識原理》(1710年)等。
「凡直接感知的東西全是表象;任何表象能夠在心外存在嗎﹖」人類的主觀判斷力,大都源自於自己的主觀經驗,而非客觀真實。人類的經驗,大多數來自視覺、聽覺、味覺、觸覺等感官的刺激與經驗,這是對多數人的思想與喜好有強大的影響力,但與客觀事實往往不符。
多數人類往往依據自己感官的刺激與經驗,去推論世界、建構世界與推理許多事情的因果關係,但往往與客觀真實(或科學知識)不符,導致人類失去同理心、產生歧視或過度煽情。這種現象卻存在於多數的人類生活與社會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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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班揚(John Bunyan,1628-1688年),布道家,著作《天路歷程》可說是最著名的基督教寓言文學出版物。他出身卑微,所受的教育僅使他具備基本的讀說能力。他早年跟著做為補鍋匠的繼父到處經商,並且在英王查理一世的國會軍隊中服役三年 (1644–1647)以鎮壓清教徒革命。
1653年,於受浸加入該郡的浸信會的會友,1655年,班揚便即成為教會的執事並開始講道。但他不太遵奉教會體制。班揚強烈地反對貴格會的教義,並且在1656至1657年間與該派許多領袖進行書面上的辯論。
西元1658年班揚被指控無照講道,然而他仍然繼續講道直至1660年11月被捕的前夕;被捕班揚被關入貝德福德郡監獄,如答應今後不再講道,禁錮三個月後可釋放,但他始終不肯,遂被囚禁6年。經短期釋放後再度被捕,直至1672年王下達「信教寬容令」(Declaration of Religious Indulgence),始獲釋,前後繫獄12年。
班揚在獄內,從事製作飾帶(Laces)的工作,勉強養活家族。所勤讀的就是《聖經》。他背誦聖經、深諳其安慰,他也分享福音給獄友,並撰文著書。他的《天路歷程》首部,也在出獄前就開始撰寫,直至1677年始刊行(其第二部出版於1684年,見天路歷程第二卷)。
《天路歷程》首部是靈程經驗的寓意文學。有一「墮落者」,逃出「毀滅之城」,遇十字架,而成了「基督徒」。一路訪尋「天城」,途中遇各種各色的人物(如,智仁勇、心慈、敬虔、無知、善殺、弱質……)、狀況(如失望泥沼、浮華世界、疑惑城等)、危險與各種考驗,戰勝魔王……到達快樂山與天城。《天路歷程》第二部是姊妹作,也可以說是續篇,是「基督徒」的妻子尋訪天城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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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德萊頓(John Dryden ,1631-1700年),英國著名詩人、文學批評家、翻譯家。文藝復興之後,他成為當時文壇和批評界的領軍人物,並表達了對新政府的擁護。 他的非戲劇性詩歌多是為了貴族政府而不是為自己寫的。1662年德萊頓被提名成為皇家學會成員並當選。 但他對於學會事物不熱心,1666年因拖欠會員費被開除。
清教徒禁令結束後劇院重開,德萊頓熱衷於戲劇寫作。1660至70年代戲劇成為他主要收入來源。 這時期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時尚婚姻》(1672),在恐怖劇和常規劇領域也取得成就,尤其是《一切為了愛》(1678)取得巨大成功。 1667年,他為牛頓的成就寫了長詩《奇蹟年》。德萊頓創立了英雄偶句詩,它成為後來英國詩歌的標準形式之一。
德萊頓:
1. 我們像旅人那樣走向目的地;世界是客棧,死亡是旅行的終點。
2. 當感情支配一切的時候,理智就顯得無能為力。
3. 愛情使是非概念混淆不清;強烈的愛情和驕傲的野心,都是沒有疆界的。
4. 當我們從富翁淪為窮光蛋時,困境會告訴我們誰是知己,誰是勢利的小人。
5. 天才在社會生活中往往顯得遲鈍。
6. 征服者一旦獲得武裝,那麼就會尋找一切藉口侵犯別人。
7. 生活要樸素,情操要高尚。
8. 在戰爭中,任何拖延都是危險的。
9. 打鐵必須趁熱,但是要磨光它則不妨從容。
10. 寧可一人受苦,不使民族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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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密爾頓( John Milton ,1608-1674年),英國詩人,思想家。 因其史詩《失樂園 》和反對書報審查制的《論出版自由 》而聞名於後世。
《失樂園 》此書內容主要是描述墮落天使路西華(撒但)從對神的反叛失敗後再重新振作,他對人間的嫉妒,以及他運用他的謀略化身為蛇,引誘亞當和夏娃違反神的禁令偷嘗智慧樹(分別善惡樹)的果實,導致人類被逐出伊甸園的故事。此書是為了「辯證神對人類的態度」,及闡明神的預見與人類的自由意志之間的衝突。
密爾頓融合了古希臘文獻以及基督教信仰,在此詩中探討了多樣的主題,從婚姻、政治(密爾頓本人在英國內戰期間是活躍的政治份子)到君主政體;同時也辯證許多困難的神學議題,包括命運、宿命、三位一體、以及原罪和死亡在世界中的出現。另外還包含了天使、魔鬼等議題、以及天堂中的戰爭。這是一部由基督徒詩人用古希臘風格所作,用宗教反派撒旦為要角的希伯來歷史相關史詩。他的觀點卻影響後世350年,至今仍成為大多數藝術家的價值判斷。
密爾頓同時是一位思想家,他的《論出版自由 》成為言論出版史上自由主義的里程碑,和後來密爾的《論自由》一道,被視為報刊出版自由理論的經典文獻。 但需要說明的是,《論出版自由》1644年獲許出版,流傳不廣,影響不大,直到1778年才第一次再版。不過,由於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密爾頓的思想逐漸被世人認識並受到推崇。
《論出版自由 》流傳開來。確立的言論自由基石:「觀點的自由市場 」和「 真理的自我修正」影響一直持續至今。 「密爾頓本人也是一名書報檢查官,他主張儘可能多的自由,主張使用限制的最低原則,即此自由不能侵犯彼自由。」
密爾頓:
1. 心靈是一個特別的地方,在那裡可以把天堂變地獄,把地獄變天堂。
2. 學會以最簡單的方式生活,不要讓復雜的思想破壞生活的甜美。
3. 指責人民有眼無珠的,往往就是那些蒙住人民眼睛的人。
4. 一本好書是一個藝術大師寶貴的血液,是超越生命之外的生命,是可以銘記和珍藏的血液。
5. 書籍並不是沒有生命的東西,它包藏着一種生命的潛力,與作者同樣地活躍。不僅如此,它還像一個寶瓶,把作者生機勃勃的智慧中最純淨的精華保存起來。
6. 通往真實之路,既嚴酷又艱險。
7. 與其在天堂為僕,不如在地獄為主。
8. 有多少罪孽,就會有多少法律。
9. 意識,本身可以把地獄造就成天堂,也能把天堂折騰成地獄。
10. 輕率的快樂,總是瞬息即逝。
11.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12. 失明本身並非是悲慘的,不能忍受失明才是悲慘的。
13. 智者,就好比是優秀的加工廠,能從最粗劣的作品中汲取精華。
14. 記錄在紙上的思想就好像沙上行走者的足跡:我們也許能看到他所走過的路徑,但如果要知道他在路上究竟看見了什麼,則必須用我們自己的眼睛。
15. 有錢能使鬼推磨。
16. 秩序,從混亂中產生了出來。
17. 法律可以揭露罪惡,卻不能消除罪惡。
18. 殺人不過是殺死一個理性的動物,而禁止一本好書卻是在毀滅理性本身。
19. 讀書而不思考,就不可能心領神會,得到的淺薄印象往往稍縱即逝。
20. 音樂中蘊藏著如此悅耳的催人奮進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