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復興時代(十二) 「烏托邦主義之父」湯瑪斯•摩爾(Sir Thomas More)
湯瑪斯•摩爾(Sir Thomas More,1478-1535年),是英格蘭的政治家、社會哲學家。出生於倫敦,父親為高等法院的法官。摩爾於倫敦的聖安東尼學校(St Anthony’s School)受教育,13歲時到坎特伯雷大主教約翰.莫頓家當僕人。摩爾畢業於牛津大學,在牛津大學學習邏輯學與拉丁文,之後又到林肯學院讀法律。1516年用拉丁文寫成《烏托邦》一書,此書對以後社會主義思想的發展有很大影響。
摩爾於1501年取得律師資格並開始執業;1504年當選議員進入英國議會。摩爾因為富有法律涵養而受到亨利八世的重用,擔任過數個重要官職。1514年任請願法庭法官,以大法官身份行使司法管轄權;1515年,摩爾被派往法蘭德斯(Flanders)談判貿易事務;1521年擔任財政大臣;1525年任蘭開斯特王室領地大臣;1529年成為內閣大臣。
摩爾深受希臘羅馬古典文化的影響,尤其是柏拉圖(約427~437B.C.)與他的著作《理想國》(Republic)。摩爾將其改革理想寫成《烏托邦》(Utopia, 1515),以遊記方式敘述名為希斯洛蒂的旅行者,曾隨航海家維斯普契到美洲後繼續獨自旅行,發現不同於當時歐洲社會的烏托邦島,島上居民享有政治、經濟與教育各方面之平等,以優美的文筆批評英國政治之腐敗及當時社會制度之不公,其所呈之現實精神亦為文藝復興時代的特點。
雖然摩爾試圖建立一個理想社會,但由於其提出的目標與現實相差甚遠,使「烏托邦」成為理想主義的代名詞,摩爾亦被稱為「烏托邦主義之父」,其為社會主義思想的泉源,作品中有關英國圈地運動的描寫,成為之後馬克斯( 1818~1883)《資本論》抨擊資本制度的題材,對後世深遠影響,使摩爾成為社會主義先驅;而把烏托邦居民為異教徒,亦顯示摩爾對宗教信仰之寬容態度,影響了日後的歐洲宗教改革。
摩爾因反對亨利八世與亞拉岡的加德琳離婚,又反對國王和皇后的女侍安妮的婚姻,認為違反教會法而辭職。1534年摩爾因拒絕對繼承法宣誓而被囚禁於倫敦塔;1535年國會通過「最高治權法案」和「叛國與異端法案」,根據該法案摩爾被處以判國的罪名,同年7月被送上斷頭臺,結束他的一生。
在烏托邦同在柏拉圖的理想國一樣,所有東西盡歸公有,因為凡存在私有財產的地方,公益就不能振興,離了共產制度決不會有平等。在對話中,摩爾提出反論說,共產制會使人懶散,會破壞對官長的尊敬。
烏托邦中有54個城市,除一個是首都外,全部仿同樣格局。街道都是20英尺寬,所有私人住宅一模一式。門不裝鎖,人人可以進入任何人家。鄉間有農場;各農場由年老賢達的場主夫妻管轄。所有人穿著一律,只是男子和女子、已婚者與未婚者的服裝有所不同。衣服式樣一成不變,冬裝和夏裝也不加區別。
一切人無分男女每日工作六小時,午飯前三小時,午飯後三小時。所有的人都在八點鐘上床﹐睡眠八小時。清晨起有講演,雖然這種講演並不帶強制性質,大批人還是去聽講。
晚飯後娛樂佔一小時。因為既無閒漢,也沒有無用的工作,六小時工作已足夠;大量勞力耗費在生產非必需的奢侈品上面,這一切在烏托邦裏都避免了。有的時候,發覺物資有餘,官長便宣佈暫時縮減每日工時。
有些人被選舉出來當學者,只要他們不負眾望,就豁免其它工作。與政務有關的人,全部由學者中遴選。政體是代議民主政體,採用間接選舉制。居最高地位的是一個終身選任的主公,但是他如果專制暴虐,也可以把他廢黜。
烏托邦有對外貿易,貿易也用來滿足有關戰爭的種種需要。烏托邦人輕視戰功榮耀,不過所有人都學習如何作戰,男人學,女人也學。他們為三種目的使用戰爭手段:本國受到侵犯時保衛國土;把盟邦疆域從侵略者手中拯救出來;或者使某個被壓迫的民族從暴政下得到解放。
關於道德方面,烏托邦人認為在死後,善者有報,惡者有罰。他們不是禁欲主義者,把齋戒看成是傻事。烏托邦人中間流行著多種宗教,一切宗教受到寬容對待。幾乎人人信仰神和永生;少數沒這信仰的人不算公民,不能參加政治生活。
莫爾的《烏托邦》一書在很多點上帶著驚人的開明進步精神。關於宗教和信教自由,反對濫殺動物,以及贊成刑法寬大等的意見。多樣性,對幸福來講是命脈,在烏托邦中幾乎絲毫見不到,這點是一切計劃性社會制度的缺陷。
莫爾的烏托邦與柏拉圖的理想國,都是針對當時不公不義的社會狀況所提出的抗議,重點不是政府實施什麼樣的制度,重點是為什麼執政者讓社會產生那麼多的不公平與不正義的事情?為什麼有這麼多的社會弱勢者難以生存?做為一個政治人物,最基本的品德就是要讓社會弱勢者可以生存得下去。
但是要實現一個人民可以自由又安居樂業的生活,不只是批評執政者的不是,而是每一個國民與政客都必須有高度的知識與理性;人類如果失去知識與理性,就沒有辦法好好地溝通、取得共識、互相幫助來生活。換言之,只要每個國民都有高度的知識與理性,就有足夠的力量對抗權貴階級,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並且讓言論自由可以充分地監督權貴階級。
不管制度再好,一個國家的國民如果缺乏知識,他就沒有能力對抗權貴階級的貪婪,也沒有能力改善自己的生活,更沒有能力幫助自己的家庭與朋友;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如果不良,風俗野蠻,但是因為國民具有高度的知識與理性,所有的問題都可以得到合理地解決,理想的國度就有希望實現。
知識就是力量,這是人類社會永恆不變的真理。台灣的國民平均知識水準如果高於日本、德國的國民知識水準,台灣的國際競爭力就會超越日本與德國;台灣的國民平均知識水準如果低於南韓、新加坡的國民知識水準,台灣的國際競爭力就會一定不如南韓與新加坡。
每一個政客都會死亡,人治的社會制度會因為執政者的死亡而出現改革的契機,但是,如果人民缺乏知識,不管多少個政客死亡,人民還是無力改善自己的生活,不正義的社會還是持續發生。目前中國的人權水準低級,主因就是因為大多數百姓的知識水準太差所造成;人類歷史上所有不公不義的政治制度或社會現象,無法獲得解決的主因都是國民的知識水準太低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