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運動時代(四三) 荷蘭統治台灣(二之二)
荷蘭人在台灣的統治對台灣歷史有三個意涵:
第一,在荷蘭人據台以前,漢人移民很少,一直要到荷蘭時代以後,才大量引入漢人。亦即荷蘭統治期間,才是台灣中國化的開始。
第二,由於荷蘭人的重商主義,台灣原本自給自足的農耕漁獵一下子變成商業性的產銷,台灣島內的生產和外洋貿易連結在一起,農業生產者須兼具商人的性格,於是有了台灣商販的興起,出現了初期資本主義經濟的雛型。「台灣形成了獨立的經濟圈和政治體,不再依賴中國,台灣社會與古老的中國封建社會相較之下,已是脫胎換骨。」
第三,引進基督教,對西方文化有粗淺的認識,但是範圍不大。
新港文書(蕃語文書),也有人稱之為「新港文」,是今天台灣台南一帶平埔族社群西拉雅族所留傳下來的土地租借、買賣與借貸等方面的契約文書,民間俗稱「番仔契」。從文書所使用的語言來看,既有僅使用羅馬字拼音書寫的單語(西拉雅族新港語)文書,也有漢語與羅馬拼音字對照的雙語文書。不過,由於歷史緣故,使得新港語文失傳。
新港語,是今天台南一帶的西拉雅族原住民所使用的語言西拉雅語。荷蘭駐台宣教師為了傳教以及協助推行政務,不僅一方面自己努力學習當地語言,另一方面也利用羅馬字編纂原住民語的字典,並且以羅馬字教導當地平埔族人書寫自己的語言。荷蘭人統治台灣的時間只有短短38年,沒有為台灣帶來文藝復興運動。
臺灣受荷蘭東印度公司殖民統治時期,西方文藝復興運動在科學、政治學出現重大突破,音樂也進入到巴洛克時代。
— 約翰尼斯•克卜勒 (1571-1630年),德國天文學家、數學家 ,是十七世紀科學革命的關鍵人物。他最為人知的成就為克卜勒定律,對牛頓影響極大,啟發牛頓後來想出萬有引力。
— 勞勃•波以耳 ( 1627-1691年),愛爾蘭哲學家,在化學與物理學研究上都有傑出貢獻,建立氣體定律。
— 威廉•哈維(1578~公元1657),英國17世紀著名的生理學家和醫生。 他發現了血液循環的規律。
— 布萊茲‧帕斯卡(1623-1662),法國哲學家、博學家。帕斯卡在1653年的《論算術三角》中描述了一個二項式係數的表格表示,表中的每個數都等於其肩上的兩個數的和,現在被稱作帕斯卡三角。
— 約翰•洛克(1632-1704年)是英國的哲學家。他在社會契約理論上做出重要貢獻,知名著作《政府論》,主張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統治者的同意,並且保障人民擁有生命、自由、和財產的自然權利時,其統治才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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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650年起,鄭成功於福建沿海崛起,為了籌措和清朝抗衡的軍費,他派遣大量商船前往日本及東南亞貿易,與荷蘭人競爭。1659年台灣陷入恐慌,因為到處都謠傳鄭成功即將進攻,許多漢人開始收拾財產、攜帶家眷返回中國大陸。1661年,鄭成功進攻台灣,荷蘭的大員當局自知已無力再戰,只得退出臺灣。
鄭成功下令屯墾台灣,後因大肚平埔族拍布拉(Papora)族大肚王與瑯嶠「番人」的反抗而減緩擴張;鄭成功實際的統治區域大約是從彰化縣二林鎮到屏東縣佳冬鄉的範圍之間。
西元1662年,鄭成功佔領南台灣,開國立家,制度初建,未致力於推行漢文化教育。鄭經繼承王位後,初期亦因忙於對抗清荷聯軍而無暇文教;直至1664年敗退東寧才開始建設並推行台灣文教。
鄭經鮮少親理國政,多委由宰輔陳永華掌理。1665年9月,陳永華認為開闢屯墾略顯成果,啟奏鄭經請求興建聖廟、普設學校。陳永華採行「廟學制」於旁設立明倫堂作為國子監。明倫堂為平時之教學場域,此外亦作為飲射、讀法、賓賢學習禮儀之處,已深具儒家風氣。
聖廟落成後,鄭經又再度下令設立社學,由中土儒士前往民間教導,當時東寧之社學可分為「漢庄社學」以及「土著社學」,學童年滿八歲即進入社學學習經史和寫作,定期實施考課。1666年,陳永華訂定「兩州三年兩試,照科、歲例開試儒童。」不到20年的時間,明鄭就滅亡了,教育也很快就中斷。但是他們為台灣帶來漢字、傳統經典與武藝。
由於明王朝極重視代表眾星拱辰的真武玄天大帝,奉玄天上帝(上帝公)為護國之神。故東寧亦將明朝「護國家神」真武大帝奉為王朝守護神。當時中國渡來漢民、兵士、商船航行海上需依靠北極星以進行船舶導航,因此來台漢人亦多數信奉上帝公,但女神媽祖早已名震閩南,水師官兵有相對少數的媽祖信徒,故明鄭官方亦偶祭祀之。
臺灣北部本為西班牙殖民,有許多天主教信徒。在荷蘭統治時期與基督教密不可分,研判當時已有不少漢人新教徒及新港社原住民新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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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的儒學與齋教
1683年清廷派施琅發兵攻滅台灣的明鄭王朝起,至1895年《馬關條約》轉讓主權予日本為止,共212年,為台灣歷史到目前為止持續時間最長的分期。
台灣在康熙之前未被視為「中國」領土,而在康熙帝時期納入,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曾在其遺訓中將台灣與其他藩屬國一樣,列為不征之國,維繫朝貢關係,明鄭王朝末任君主鄭克塽降清以後,1684年康熙接受施琅等贊成派官員意見,決定將台灣納入版圖。
清朝將台灣納為領土後,最初劃為福建省的一部分,對台灣並不積極治理,導致台灣作為法外之地,動亂頻仍;清朝禁止人民移民台灣,也禁止漢番通婚,但對平埔族人採取強制皇民化的政策。平埔族人若不接受皇民化,除了課以重稅之外,每年還必須強制勞役,在這種政策之下,經過大約一世紀的1770年代,平埔族幾乎全部被漢化了,失去了自己的語言與文字,成為今日台灣人的祖先之一。
鐵路事業方面,當初雖然計劃從基隆至台南敷設縱貫鐵路,但因為資金不足及劉銘傳離職,故僅敷設基隆到台北約32公里,光緒十九年(1893年)二月又完成到新竹約67公里。
清廷1885年將台灣建省。由於甲午戰爭的失敗,清廷在1895年4月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永久割讓給日本;歷經短暫的臺灣民主國時代後,台灣在同年6月進入五十年的日本統治時期。
清朝政府在統治之初,先是將十幾萬在荷、鄭時期就已居住在台灣的居民強制遣返閩、粵等原籍,又厲行渡臺禁令,對大陸人民移民台灣嚴格限制,禁止攜帶家眷。
因為粵東人在中國大陸屢次幫助鄭軍對抗清軍,更是禁止渡臺,於是臺灣客家人人口數因此大幅落後同時移民台灣的泉州人及漳州人,而在日後分類械鬥中失利並退出平原。渡台者多半為單身男子,或是已有家眷,但受限制無法攜帶妻子來台的已婚男子。這些移民者多半是文盲。
後來在台灣設立孔廟與學堂的發展,台灣開始有考上秀才、舉人,甚至在滿清政府裡當官。
1683年後,1859年以前,台灣宗教除了道教、佛教與融合前二者的台灣民間信仰為多數,幾無其他宗教。荷蘭統治時代,雖然在南台灣有基督新教、北部也有西班牙引進來的天主教傳教活動,但在明鄭時期交替時幾乎斷絕。
鴉片戰爭後,1865年英國長老會以南部為中心,又1872年加拿大長老會以北台灣為中心,開始傳布新教。十九世紀後半重新開始的天主教及基督新教傳教活動,經過一個世紀到今天仍然繼續著,信徒人數雖不能與來自唐山的佛教或道教相比,但為台灣社會帶來多元性的文化,並給予很大影響。
齋教為台灣民間信仰的流派之一,多數在鄭成功統治時期傳入台灣;雜揉儒家與道教和部分佛教思想,源於白蓮教在家弟子修行的方式,由在家修行者傳襲,主持教儀,茹素,不剃髮出家,不穿僧衣,民眾習稱其神職人員為菜姑、菜公,在日治時期被視為佛教一支派,齋教舉行法會、儀式的固定建築稱為齋堂,也別於一般佛教的巖、寺。
台灣彰化著名的八卦山大佛,就是同時供奉儒釋道三教。齋教的起源時代是在明,於清代時陸續傳入台灣各地,在台灣主要有龍華教、先天教、金幢教三個系統。日治時期統稱其為「齋教」,視為「在家佛教」,又稱「白衣佛教」,1915年余清芳在臺南西來庵以齋教為號召,鳩眾兩千人,發動武力抗日,是為西來庵事件,遭日軍擊敗。事後,臺灣總督府立即查禁齋教。
二次大戰結束後,齋教又受到國民政府的打壓和中國佛教會的批判而逐漸式微,轉為一般佛教寺廟,或轉成一貫道信仰。中國祕密宗教,多揉雜佛教與儒家、道教信仰,半僧半俗,深具庶民色彩。明代成化年間,出現了羅教,羅教是北直隸軍人羅思孚所創,結合了佛教白蓮宗與臨濟禪學、道家老莊思想與正一派、全真派教義,也吸納了儒家孝親愛人的說法,成立「無為教」,認為人都應該要虛靜無為,以便回歸「真空家鄉」的「無生父母」身邊。
無生父母在民間的演化中,逐漸變成女性化的唯一大神「無生老母」,羅教影響了中國所有的民間宗教。清代,已分化出龍華三會、無為教、聞香教、先天教、八卦教、紅蓮教、青蓮教、白陽教、紅陽教、青陽教等數十教派,多數都由白蓮教系統轉化衍生而來,或沿襲刪改白蓮教信奉經典、教儀等。
一貫道與末後一著教、齋教、羅教及白蓮教之間關係錯綜複雜,有著思想血統交雜密切關係。先從白蓮教談起,產生於南宋;「無生老母」係一貫道最高神祗,也是造物主與主宰者,又稱「明明上帝(老母)」,一般多認為「無生老母」源自白蓮教信仰。
在羅教祖師羅思孚(羅祖)「悟道」之前,當時民間早已受白蓮教影響,流行崇拜「無生父母」的信仰,白蓮教相信「無生老母」將於末世派遣彌勒佛下凡拯救世人,此與一貫道三期末劫教義中,於末世時,彌勒佛將下凡救度世人的末世思想不謀而合。白蓮教結合摩尼教、彌勒教,產生彌勒末世救世思想,此亦皆與一貫道認為白陽期彌勒收圓救贖思想不謀而合。
羅教的羅思孚在思想上比較接近禪宗,事實上從白蓮教、羅教到一貫道,幾乎都吃素齋,其思想則隨時代與環境演進。在台灣,受基督教影響,一貫道開始提倡五教共合(還加入回教),認為所有經典與創教大師,都是上帝派來的,人類都應該學習、實踐,並融會貫通。
一貫道在台灣,主要則是跟著蔣介石的部隊由中國來台,一開始有18個支派,也受蔣經國的白色恐怖所迫害,直到李登輝執政時,才被政府與社會所認同,長榮集團的張榮發即是一貫道道親(寶光組)。各派系間,平常往來不多,每一個講師、點傳師、傳道師、前人,專長與所學都不同,有人專研四書,有人專研佛經,有人專研道家經典,但是研究基督教聖經與回教可蘭經的人,幾乎沒有。
一貫道與台灣許多神壇廟宇鑾堂一樣,有乩童,但是不同的是,一貫道的扶鸞必須受嚴格訓練,法會上會請仙佛的靈體降世、臨身,鼓吹追求真理、行善助人,並寫藏頭詩,與台灣一般神壇有很大的不同,他們是台灣傳播中國儒、佛、道三教思想的主要力量。一貫道也廣傳至日本、南韓、東南亞與巴西。
清朝時期的台灣,在整體文化上仍落後於中國很多,更不可能與西方文藝復興相提並論。直到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台灣的文化才一舉超越中國,同時吸收西方與日本文化。
清廷統治時期(1683年-1895年)期間,台灣還處在迷信的黑暗時代,西方已經從從文藝復興運動晚期,進入到啟蒙時代。啟蒙時代是人類走出迷信的歷史性時代,往科學及理性的智識文化運動。
這段時期誕生二位偉大的巴洛克作曲家:西方現代音樂之父巴哈 ( 1685-1750年)和韓德爾(1685–1759),以及數名文學家,包括《魯賓遜漂流記 》的作者丹尼爾•笛福 (1660-1731年)、《格列佛遊記》的作者強納森•史威夫特 (1667-1745年)。
當台灣人剛從部落文化進入到滿清帝國主義,歐洲已經開始準備發展民主政體,孟德斯鳩(1689-1755年) 出版《論法的精神》,全面分析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
— 伏爾泰(1694-1778年)反對君主制度 ,提倡自然神論 ,批判天主教會 ,主張言論自由,以捍衛公民自由 ,信仰自由和司法公正而聞名。
— 德尼•狄德羅(1713-1784年)是法國啟蒙思想家,他的最大成就是主編《百科全書》。
— 讓-雅克•盧梭 ( 1712-1778年)提出民約論,主張國家是因訂立契約而產生;人民是制訂契約的主體,由此他提出「人民主權」的思想,國家主權不能分割,也不能轉讓,一切人權的表現和運用必須表現人民的意志,法律是「公意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不能高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