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運動時代(十七) 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湯瑪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年7月4日),美利堅合眾國第三任總統(1801年─1809年)。同時也是《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及美國開國元勛中最具影響力者之一。
身為政治學家,傑佛遜秉持古典自由主義與共和主義(republicanism),制定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Virginia Statute for Religious Freedom, 1779, 1786)。該法日後成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創設條文之基礎,傑佛遜式民主(Jeffersonian democracy)因他而得名。
1792年他創立並領導民主共和黨(今日民主黨之前身),傑佛遜曾為第二任維吉尼亞州州長(1779年-1781年)、第一任美國國務卿(1789年─1793年)、與第二任美國副總統(1797年-1801年)。1800年傑弗遜擊敗競逐連任的亞當斯當選美國第三任總統,此後他領導的政黨統治美國達四分之一世紀,直至他的政黨1824年分裂為止。
除了政治事業外,傑佛遜同時也是農業學、園藝學、建築學、詞源學、考古學、數學、密碼學、測量學與古生物學等學科的專家;又身兼作家、律師與小提琴手;也是維吉尼亞大學的創辦人。許多人認為他是歷任美國總統中,智慧最高者。
1776年9月,傑佛遜回到維吉尼亞,並獲選入新成立的維吉尼亞州代表議會(Virginia House of Delegates)。傑佛遜為使維吉尼亞成為民主的一州,於三年間起草了126條法案,包括廢除長子繼承權、建立宗教自由、並使司法體系現代化。1778年,傑佛遜的「知識大幅普及散播法案」(”Bill for the More General Diffusion of Knowledge”)促成其母校的連串學術改革,包括美國各大學中第一個成立的選修制度。傑佛遜後來創立了維吉尼亞大學,為美國第一所與宗教學說完全無關的高等學院。
維吉尼亞兩次在傑佛遜主政期間遭英軍入侵。傑佛遜本人幾遭奇襲夏洛茨維爾的英軍騎兵縱隊所俘,但終能脫身。民情因政府無力禦侮而激憤不已,從而幾乎毀了傑佛遜的政治前途。
傑佛遜於1785年至1789年間作為外交使節駐在法國,而無法參與合眾國憲法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他其後雖逐漸支持這部新憲,卻仍認為新憲法因缺乏權利法案而有缺陷。從法國回來之後,傑佛遜於喬治•華盛頓的政府中擔任首任美國國務卿(1789–1793)。
他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兩人之間開始對全國性的金融政策展開論戰。傑佛遜與詹姆斯•麥迪遜創立民主共和黨,並成為黨內領袖。1793年,英法兩國爆發戰爭,傑佛遜強烈支持法國,而漢彌爾頓與華盛頓在締結傑伊條約(Jay Treaty)後則支持英國,傑佛遜於是辭職隱退蒙地沙羅,後於1796年參選總統落敗,其後又獲選為美國副總統。
傑佛遜於1801年至1809年間擔任總統,這也是民主共和黨黨員首次選上總統。截至目前為止,傑佛遜為唯一擔任過美國副總統後又選上總統,且任滿兩個任期者。傑佛遜任內因崇尚重農主義、個人自由、有限政府、及以共和主義激勵美國身份認同而知名。
傑佛遜卸任總統職務後仍持續活躍於公共事務中,於1819年建立維吉尼亞大學,州議會批准每年撥款1,500美元以供興學之用。該校於1825年開始招生時,是第一所提供學生全部選修課程的大學;而校區則是當時北美洲最大的建築案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該校校園以圖書館為中心,而非教堂。
傑佛遜對美國的願景為以(農業)立國,耕者有其田的自耕農,恰與約翰•亞當斯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代表的聯邦黨看法相對立。漢彌爾頓展望美國成為服務業(商業)與製造業(工業)國家;傑佛遜則自信滿滿地認為,美國這樣地廣人稀的國家可以避免他所擔心的,歐洲式階級對立與商業化、工業化。
傑佛遜受多名歐洲啟蒙思想家的見解影響極深,其政治原則來自約翰•洛克(尤其是不可轉讓之權利(inalienable rights)與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與湯瑪斯•潘恩的常識。政治學家將傑佛遜的思想,與其同時的盧梭比擬。
傑佛遜相信,人類擁有「某種不可轉讓之權利」。也就是說,無論政府是否存在,人所擁有,不可創造、奪取、或轉讓的基本權利永存。傑佛遜對於自由的解釋最受重視,他將之定義為「正當的自由為,在其他人據相同權利劃定之範圍內,依我等之意願暢行無礙。我並未加述『合法範圍內』,因法律通常不過是專制獨裁的統治者之意圖,而法律的確就是這樣侵犯個人權利。」傑佛遜的意思是人人都有一樣的自由,在不侵犯他人自由前提下,個人所享有的自由,就叫做自由。
對傑佛遜來說,政府不僅不能「創造」自由權利,反而有可能侵犯個人自由。而適切自由的範圍並非由法律所規定,而是止於他人有相同權利之處。傑佛遜認為,適切的政府不僅要防止個人侵害群體中其他人之自由,也要自我限制以防削弱個人自由。
傑佛遜:
1. 土地分配的極度不平等,造成了許多人的不幸。對於產業的再分割,立法機構就算立再多的法條也不夠,只是讓分割過的土地以人類的自然天性代代相傳。
2. 我們的社會,要讓所有無業者找到無主荒地以耕種,並付適切地租,還為時過早;但儘可能讓所有人不致連一小塊地都沒有,應該可以。小地主是國家最珍貴的部分。
3. 人生而有分辨是非善惡的道德觀,與他人相處無論是否自我約束,人生而瞭解他人。
4. 小規模的無政府社會,可以運行良好。美國僅能因「人民同意接受治理」,而在擴張後的版圖上建立政府。
5. 吾等認為,以下事實神聖不容否認:人生而平等且獨立自主;平等而生並取得無可轉讓之權利,包含維持生活、自由、與對幸福的追求。為達此目的,於人民之中建立之政府,經受治理者之同意而司法。任何型式的政府,若破壞此目的,則人民有權改組或廢棄它,並另立本諸前述原則所組織而成之新政府型式,一如人民應以最大努力追尋安全與幸福。
6. 個人不能因過去世代的作為,而受到包含債務與法規在內的道德束縛。
7. 沒有任何社會可制訂永久性的憲法或法律,地球永遠屬於生活於其上之世代。若行使更長久的時間,則成為強迫性,而非權利性的作為。
8. 傑佛遜也呼籲消除國債。他相信,當前的世代,毋須在道義上償還前人之負債。
9. 法官應為技術性專家,不能設定政策。法官為一切憲政疑義之最高仲裁者之說法十分危險,任何釋憲的法官皆可置我等於寡頭獨裁之下。我們的法官既與常人一般正直,亦無逾常人;法官們對黨派、權力、與自身特權之偏好,亦無異於人。
10. 法官們的權力,最是危險,因其為終身職,且不如其他部門一般對選民負責。
11. 民意是我們政府的基礎,所以首要目標是維護這一權利。如果由我來決定我們是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將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12. 我最近已經檢查了世界上所有所知的迷信,在我們特有的基督迷信中我沒發現贖罪這一特點,他們都是建立在神秘傳說之上。百萬計的無辜男女,因為基督教的勸導,被焚燒、折磨、處罰和禁閉。這種威權的作用何在?讓一半人成為傻瓜,另一半成為偽君子,去支持地球上的欺詐和謬誤。
13. 基督教是曾經照射人類的體系中,最不正當的體系。
14. 無人應被迫慣常地支持任何宗教之儀式、場合、或神職人員;在人身上及其所有物上亦皆不應受強制、受拘束、受妨礙、或受重荷,亦不應因其宗教觀點或信仰而受罰;而所有人應可自由宣誓入教,以論證來維護其宗教觀點,同樣也不應因其智愚而貶損、增加、或影響其公民權。
15. 宗教為個人與其神明間之事,個人不因其信仰或行禮拜而負欠他人,政府之立法權僅及於行為,而不及於思想,我以對主權之崇敬忖度全美民眾之作為,宣告其立法機構應「不立任何有關設定國教之律法,或禁制行使之自由」,依此於政教之間設立阻隔之牆。
16. 因宗教信仰,或無信仰,為人人生活中重要之一部分,宗教自由影響所有人。國教者,以政府力量支持自身,並將自身觀點強加於具他種信仰,腐蝕我全民之民權。
17. 政府所支持之宗教,易使其神職人員遠離教眾,及使宗教內部之腐化。
18. 歷史上未曾有以教領政的自由民權政府。
19. 神職人員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是自由的敵人,一向會與專制君主結盟,煽動君主濫權,以獲得自身之保障。
20. 英王『從事殘酷的戰爭以壓制人性,對未曾冒瀆他的人們,侵犯其生命與自由兩個最莊嚴的權利,蠱惑並運載他們到地球的另一邊成為奴隸。』
21. 『既不可蓄奴,亦不可奴役非自願受者。』主奴間所有的交易都是狂怒下的無限期作法,對其中一方為不懈怠的專制,對另一方則為卑下屈從。
22. 人人生而平等 。
23. 我喜歡夢想未來,而非追思既往的歷史。
24. 真理是偉大的,如果讓她自行其道的話,必然會盛行於世。
25. 真理是謬誤的強勁剋星,她無所畏懼,所向無敵,惟有害怕人們解除她的天然武器 — — 自由地論爭和思辨;當批判被允許自由進行的時候,謬誤也就沒什麼可怕了。
26. 對驕傲的人不要謙遜,對謙遜的人不要驕傲。
27. 自由之花,需要經常用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來澆灌。
28. 如果一個國家期望在國民無知的情況下卻擁有自由,那麼這種期望無論在歷史上,還是未來,都絕不會實現。
29. 如果我們打算抵禦無知和捍衛自由,每位美國人都有責任了解一件公共事務的來龍去脈。
30. 我發現越是努力工作,我的運氣越好。